深圳市2019年龙岗区生物创造激励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次数: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且相应的产品为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二、政策扶持
1. 新药临床批件。
(1)1、2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100万元/项。
(2)3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50万元/项。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 医疗器械注册证。
(1)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100万元/项。
(2)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50万元/项。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 药品生产批件。
(1)药品生产批件激励金额100万元/项。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 新版药品GMP证书。一次性激励金额 50万元/项。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出具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均为首次获得的承诺函(收原件);
(六)提供上一年度获得的新药临床批件/药品生产批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七)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四、办理时间
(一)网上受理期:9月4日-9月27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期:9月4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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